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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20亿,盘踞当地20多年!两大宗黑恶势力采矿案浮出水面!
2020-07-02 08:36 来源:矿材网 编辑:矿材网

 近年来,随着国家打击黑恶势力力度不断加大,一批批重大涉黑采矿案件浮出水面。近日,全国扫黑办发布安徽“刘氏兄弟”案和湖南临湘李世民、孙道兴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尤其引人注目,涉案数额之大,影响之深,令人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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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刘氏兄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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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全国扫黑办召开挂牌督办案件第2次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安徽“刘氏兄弟”案、江西陈辉民案、四川饶拾元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白波案等4起已办结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据悉,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社区新城口村原党总支书记刘兆本等四兄弟盘踞当地长达二十多年,把持基层政权,为非作歹,群众深恶痛绝。


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公安机关累计破获刑事案件122起,抓获105人,认定涉黑组织成员35人。该组织以合法经营为幌子,涉及63家公司,非法采矿高达20亿元。公安机关共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16.33亿元。


2019年12月16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刘氏兄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非法采矿


发迹于上世纪90年代的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四兄弟,依靠非法采矿,攫取了巨额财富,曾因2008年汶川地震时四兄弟带着挖掘机赶赴数千里开展救灾而名噪一时,窃取了“中国好人”“安徽道德模范”等荣誉。


据此前报道,刘兆本四兄弟,蚌埠市怀远县马城镇新城口村人,分别出生于1960和1970年代。新城口村有大量的石料资源,刘氏四兄弟以从事石料加工行业起家。老大刘兆水系蚌埠市震兴路桥工程公司董事长,老三刘兆刚为怀远县新强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兄弟中,老二刘兆本自2005年开始担任新城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2004年开始,刘氏兄弟涉足非法采矿行业,获取了非法经济利益。2005年,新前村与新后村合并成新城口村,刘兆本借助马城镇时任主要领导殷召才的扶持,担任村总支书记(后兼主任),为刘氏兄弟在当地形成强势地位和非法敛财提供了保证。


2006年,其他组织成员被网罗,陆续加入到非法采矿之中,开始实施了长达10余年的疯狂非法开采,积累了巨大财富。在此期间,刘氏兄弟采用大型机械,几年间把新城口10多座山开成了大石坑。为了开山炸石,四兄弟逼迫村民迁走山上的上千坟茔,若有不从者,就直接炸空他们祖坟的四周。


据《法制日报》报道,2007年,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选择建在新城口村。为了争抢电厂附属工程项目,刘兆水的妻子马士凤纠集刘氏兄弟各采矿塘口及筑路工人100多人,手持木棍、铁锨,臂扎白毛巾与邻村村民马孝韦等10多人实施斗殴,用铲车推倒电厂围墙,事后无一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事在当地影响很大,村民均认为刘氏兄弟有钱有势有关系。刘氏兄弟操纵新强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依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交易,垄断电厂粉灰、炉渣销售及运输业务,进一步获取经济利益。


刘氏兄弟在非法采矿的十余年时间内,在新城口地区的赤山、大峰山、赤坝山、大柏山等山体非法开采灰岩,攫取了巨大非法利益。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等权威部门认定,刘氏兄弟非法采矿涉案额就高达20多亿元,严重破坏了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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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套房产被查封



根据案情通报,此案涉案人员众多,公安机关累计破获刑事案件122起,抓获105人,认定涉黑组织成员35人。其中,血亲、姻亲、宗亲、干亲、义亲等关系错综复杂,不同利益群体多有职业掩护,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之后,专案组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该组织涉黑资产。其中,查扣现金575万元,冻结存款6848万元、股权6455万股,查封保险理财1156万元、房产122套(价值1.47亿元)、汽车215辆(价值6000余万元),以及该组织投资建设的汉街、禹兴大楼、刘氏宗祠、佑骏公司等固定资产价值约6亿元等。


“刘氏兄弟”以合法经营为幌子,涉及63家公司,非法采矿高达20亿元。公安机关共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16.33亿元。为掩人耳目、转型和洗白,该犯罪组织采用公司化运作,涉足修路建筑等众多领域,参股合伙多家企业,资产涉及国内和境外。


同时,“刘氏兄弟”分工明确,专门设立“公关资金池”,既拉拢腐蚀党政机关领导,又拉拢腐蚀一线执法人员,全方位寻求“保护伞”庇护。该案现已依纪依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60人,涉及副厅级干部1人,处级19人,乡科级45人。


此外,刘氏兄弟还建“汉街”、修祠堂、著书立传、大肆宣传、攀亲叙友、结识领导,作为炫耀资本,寻租公权代替拳头,用公权力对付暴力,坐大成势后无需动刀动枪即可达到违法犯罪目的。


2019年9月10日上午9时,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蚌埠刘氏兄弟涉黑案,审判长常艳芳敲响法槌,由此开启了持续一周的庭审。庭审期间,合议庭成员超负荷工作,白天开庭时间从早8点持续到晚六点,中午不休息,晚上又加班工作至12点左右。


2019年9月10日至16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氏四兄弟”等34名被告人、两被告单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2项罪名的重大涉黑案件。


2019年10月31日一审宣判,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被告单位蚌埠市震兴路桥公司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被告单位安徽佑骏商品混凝土公司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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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蚌埠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6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刘氏兄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分别被判处20至2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湖南临湘李世民、孙道兴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6月30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对李世民、孙道兴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集中宣判。


受疫情影响,法院干警分赴岳阳市第一看守所、岳阳市第二看守所、临湘看守所等地进行现场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6月30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对李世民、孙道兴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以李世民、孙道兴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人数众多,重要成员较为固定,为控制砂石资源,攫取巨额利润,经常纠集在一起。其中,被告人李世民、孙道兴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齐耿、孙云青、宋来业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宋林林、屈道仁、王同川、曾东方、谢超、沈盖、张桂松、肖清、郭万良、孙伟、彭丹等为成员。

2013年至2017年,该犯罪集团非法控制临湘市江南镇新淤洲东南侧附近长江水域的砂石资源,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活动,共计盗采江砂346.083万吨,价值人民币7079.782万元。为争夺江砂资源,获取非法利益,该犯罪集团拉拢、腐蚀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寻求包庇纵容,且在相关水域有组织地实施了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群众产生震慑和心理强制,对临湘市江南镇新淤洲东南侧附近长江水域的江砂资源形成非法控制,肆意盗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被告人孙道兴、屈道仁等个人还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伐林木等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世民、孙道兴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法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遂依法判决:李世民犯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与此前所犯行贿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被告人孙道兴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盗伐林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零二万元;与此前所犯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零二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对该犯罪集团违法所得7079余万元予以追缴,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违法所得或其他等值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文章资料来源:法制蚌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临湘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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